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 副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社会学系教师
向羽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带着“专业”头衔的社会工作者越来越为大众所熟知。得益于“自上而下”地推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专业社工”也有一定的认知。与之接触,他们总能如背诵文件精神一样说:“社区很多问题还是要依赖于专业方法”,“毕竟你们才是专业的”等。若再问“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哪里”,基层的政府人员回答不上来,正在从事一线服务的我们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回答。常常与社工开玩笑——“我们最擅长的活动是办游园会,最擅长的服务是提供四点半课堂”。社会大众、政府官员都会问这样的问题,服务的社工元素体现在哪里呢?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周期性,呈现服务效果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众所周知。项目开展初期,社工服务多是康乐性的活动。一方面回应社区需求,为服务中心聚集人气,另一方面能宣传、推介服务,赢得“合法性”,这无可厚非。但据笔者的观察,某些中心的服务项目已开展至第二或第三年,但服务仍以康乐活动为主。服务活动影响范围有限,参与活动的总是那几十人,甚至随着新鲜感的消失,“铁杆粉丝”们也对活动失去兴趣,社工不得不“找人、拉人”参加活动,以完成任务指标。同时,基层政府人员也开始对社工的“专业性”表示怀疑,大众舆论也开始讨论社会工作服务的“成本与效益”。笔者认为,只有进一步深化服务项目,显现出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才能赢得专业合法性。建议从以下七个方面深化服务项目,仅供参考讨论。
一、 服务活动从“临时型”、“任务型”走向“系统性”、“方向性”。
从笔者所在服务机构及评估所见来看,多数机构都开展丰富多样的服务活动(尤其是社区活动),但多数活动都具有临时性、任务性的特征,缺乏系统的规划,也没有明确的方向。给人的感觉是“搞了一堆活动”,把服务活动杂乱地“堆砌”到一起。譬如,中秋节来临就搞“中秋晚会”,元旦来了就办“新年游园活动”,街道办临时有个任务就办一个活动应付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冒出“灵感”就办一个活动……笔者认为,要深化服务项目,需要重新回归社区,分析服务人群特征,找出社区的主要需求,以厘定服务的主旨方向,据此规划服务活动。基本的操作原则是,让所有的服务活动都是指向“主旨方向”。办活动时,总要问一句“这个活动与项目主旨方向(主要需求)有什么关系”。由此,让服务活动更具系统性、方向性。
二、 人群服务从“各自为政”走向“互动”、“整合”。
据笔者观察,现有多数的社工服务项目虽号称“综合服务”,但人群服务之间缺乏连结,服务人群缺乏互动,负责的社工也是各自为政。这样,既割裂服务,造成资源浪费,又不符合社工价值(营造良好的社区关系)。笔者认为,要深化服务项目,需要整合人群服务,促进服务人群之间的交流、互动、融合。譬如,促进社区老人与儿童青少年之间的代际互动与融合,促进本地人与外来人口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例如,利用服务人群各自的优势,参与其他人群服务。社区老人(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经验、对社区历史文化的熟悉等优势),青少年(新潮、学习能力强等优势),一方面可让长者参与青少年服务提供(如四点半课堂,丰富课堂内容),另一方面也可让青少年参与长者服务提供(如教长者学习网络、电脑等新知识,参与居家探访等)。这样一来,既让服务对象有参与机会,又促进服务人群之间的交流互动,还节省社工人力成本,一举三得。其他人群服务也是如此,通过服务创造契机,将不同群体连结起来,促进社区共融。
三、 服务从“中心”走向“社区”、“学校”、“企业”……拓展服务范围。
现阶段,多数的服务项目均依托于“服务中心”展开。若能将“服务中心”经营为社区居民常去常玩的公共空间,那也是一件莫大的功绩。服务项目要继续深化,社工及社工服务就不能仅局限于“服务中心”,固守其中,(若力所能及)外展服务是必须要坚持的。拓展服务范围,不止在社区内搞几次活动,更重要的是与社区内其他服务单位建立联系,将服务推送出去,同时找到合作伙伴。例如,儿童青少年服务可尝试与社区里的学校、某些班级、某些老师合作,将服务活动推进校园;外人人口服务,可尝试与社区附近的企业、工厂合作,将服务拓展开来。其他人群服务也是如此,要深化服务,需要拓展服务范围。
四、 服务从“个体”走向“家庭”、“群体”……延展服务内容。
现阶段,社工服务项目多以服务人群作为划分标准,如儿童青少年服务、老人服务、残疾服务、外来人口服务等。针对某个具体人群的服务,往往从关注“个体”开始。在笔者看来,要深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具有延展性,从关注单个个体逐步关注个体所在的家庭,再到类似的家庭或群体。例如,在社区服务中发现某个儿童行为存在偏差,可从个案辅导入手(关注个体);跟进服务发现,儿童的行为偏差可能与家庭教养方式有关,于是服务就从“关注个体”转向“家庭服务”;当服务延展至家庭后,可能发现,其实不止“这个家庭”如此,其他家庭也有类似状况,于是服务就可延展至社区其他居民(如亲职教育小组);当其他居民(群体)纳入到服务体系以后,渐渐引导关注“亲子关系”的居民形成“家长俱乐部”似的社区组织,进而关注其他社区议题。在前述的例子中,社工所开展的服务就具有延展性,从个体到亲子关系,到家庭服务,再到亲职小组(其他家庭),再到社区组织(其他社区议题),环环相扣。当然,这是比较理想的服务拓展过程,但却是服务追求的方向。
五、 服务从“单向提供”走向“服务对象参与”,再到“自主服务”。
不必讳言,现有的社工服务多是社工“单向提供”的。基本模式是“社工主动搞活动——服务对象被动参与”。让服务对象“参与服务设计”,让服务对象“自主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价值诉求(助人自助),不能被忽略。笔者认为,要深化服务项目,需要找回这项基本价值,让服务对象享有更多的参与权。社工应想法设法激发服务对象的“参与性”与“主体性”,让服务对象参与服务活动设计,让服务对象服务其他对象,让积极分子能够形成非正式或正式团体,进而自主服务,自主运营。例如,在长者服务中,社工常为社区内的长者举办“长者生日会”,这确实服务了社区民众,为社工博得“好人”的称谓。但能否转变思维,让被服务过的人中的积极分子慢慢接手这项活动,让参与者为其他长者设计、执行“生日会”活动,而社工只在从旁协助呢?其他服务也是如此。
六、 从“服务个体”走向“发育组织”。
与前述内容相关,让服务对象拥有更多的参与权,社工除放权以外,更重要的是让服务对象“组织起来”。现在,多数的服务项目都宣称要“培育、孵化社区组织”,例如培育义工队伍。但这往往沦为一种形式,“培育义工队伍”=“填写义工登记表”。笔者认为,要深化服务项目,需要在“服务个体”的同时着眼“组织发育”。提供服务的过程,无论是开展个案、小组、社区活动,还是社区探访及其他,除完成基本的服务内容之外,附带的功能是发掘社区里的潜在积极分子。社工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总要带着“发掘积极分子”“寻找资源”的意识,发掘积极分子,并把他们聚合起来;通过“服务活动”(做事),把积极分子培育为“社区领袖”;鼓励积极分子集合一些社区居民,形成不同的非正式或正式的团体(社区自治组织);引导他们从关注自身的问题开始,逐步扩展至其他社区公共议题。例如,发掘社区里热心广场舞的积极分子,形成舞蹈队,社工鼓励、陪伴其至“自主运营”;舞蹈队在社区内跳舞,遭到其他社区成员投诉太吵,社工开始引导其寻找解决方法;在社区广场跳舞,发现周围的卫生环境很差,可引导其关注环境的改善和维护。这样一来,服务就从“个体走向组织,从个人利益走向公共议题”。当然,这是理想的例子,在实践过程中,从服务中发掘积极分子并形成成熟的社区自治组织的过程是极为漫长和艰辛的。
七、 从服务主导走向社区发展。
若要总结现阶段社会工作服务的特点,用“服务主导”来形容再合适不过。部分的服务项目虽在有走出“服务主导”的抱负,却没有具体实践的路径,而绝大部分的服务项目还停留在“康乐服务”阶段。正如前文所述,康乐服务并非不重要,只是服务项目的深化需要更多新思路。笔者一直提倡,要深化服务项目,需要迈向社区发展。发展什么?这要视社区的状况而言,是社区组织,还是文化保育,还是社区环境改善,都可以。也即是说,社区服务最终还在于促进居民的社区参与,发挥其主体性,改善社区环境,改善社区关系,让居于其中的人对社区更有归属,促动社区感的回归。
二〇一五年一月